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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38版)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40版)

  

  (上接C38版)

  注:薪酬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从本公司获得报酬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吴小平之妻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平平通过苏州泛洋、苏州苏宇和苏州赛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从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人员持有相关股东单位的股权或财产份额变动如下:

  2017年8月,张雯英将其持有苏州赛盈0.45%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1.5万元、实缴出资额1.5万元)作价1.5万元转让给吴平平,吴平平持有的苏州赛盈的财产份额从9.04%上升到9.49%。

  2018年12月,李希宗、陆小根分别将所持有苏州赛盈0.68%、0.45%的财产份额(实缴出资额2.25万元、1.50万元)作价2.394万元、1.596万元转让给吴平平,吴平平持有的苏州赛盈的财产份额从9.49%上升到10.62%。

  2020年1月,宋真光将所持有苏州赛盈1.36%的财产份额(实缴出资额4.5万元)作价5.508万元转让给吴平平。吴平平持有苏州赛盈的财产份额上升至11.98%。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人员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外的兼职情况如下:

  除苏州泛洋、香港泛洋与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兼职的企业在内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外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苏州泛洋持有公司11,596.8024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2.2134%,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苏州泛洋基本情况如下: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经中兴财光华审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小平、吴平平夫妇。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吴小平、吴平平夫妇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泛洋100.00%股权;此外,吴平平女士为苏州苏宇、苏州赛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小平、吴平平夫妇合计持有苏州苏宇42.33%的财产份额及苏州赛盈16.17%的财产份额。吴小平、吴平平夫妇通过苏州泛洋、苏州苏宇和苏州赛盈合计控制公司40.2134%股权。

  吴小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320502196211******,住所为苏州市姑苏区水仙弄**号***室。吴小平先生的个人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吴平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为320502196106******,住所为苏州市姑苏区水仙弄**号***室。1986年至1996年,任中国国际旅行社英文部、出境部经理;1997年至2000年,任苏州旅游集团市场处处长;2000年至2006年,任中国国际旅行社、苏州海外旅游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苏州泛洋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苏州苏宇和苏州赛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和监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以下财务指标中,除“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以母公司财务报告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其余以合并财务报告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

  (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当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期末普通股股数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原值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原值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企业所得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所得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产化利息支出);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资本化利息。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总股本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指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说明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2018年末资产总额较2017年末增长32.58%,2019年末资产总额较2018年末增长6.38%,公司资产规模伴随着业务的发展呈现稳步扩张态势。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年末公司负债较2017年末增长54.22%,2019年末略有下降,公司负债规模伴随着业务的发展总体呈现稳步扩张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在98%以上,符合公司业务构成的特点。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17、1.79和2.03,各期末流动比率指标较好;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1.90、1.54和1.82,速动比率均大于1,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注:表中主要资产计算周转天数时,一年按360天计算,半年按180天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均较为稳定,应收款项周转率和周转天数也均较为稳定,周转天数呈逐年增长态势,主要原因系票据结算规模的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保持相对稳定,存货管理水平良好。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薄膜形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将“材料设计、树脂改性、胶粘剂配方、界面技术、测试评价”的基干技术与“涂布、复合、流延制膜”的工艺技术构成技术平台,在同一技术平台上不断开发适用不同应用领域的功能性材料,实现同心圆多元化经营模式,形成了光伏和非光伏业务板块,建立了光伏材料、工业胶带材料、电子电气材料三类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智能手机、声学产品、高铁车辆和智能空调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盈利指标持续增长,趋势良好。公司太阳能背板产品销量在复合型背板市场上占有率连续多年保持世界领先,2019年上半年的全球市场占有率达到30.35%。

  ①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的来源基本均为主营业务收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贡献自太阳能背板产品,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材料销售收入。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71%,呈现稳定的增长态势。

  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受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和存货的变动所影响。其中,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是最主要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提高产能而购建生产用的机器设备,以满足持续增长的销售需求。

  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中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1)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主要从事薄膜形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智能手机、声学产品、高铁车辆和智能空调等领域,下游市场较为平稳。

  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2020年一季度的预计经营情况

  公司预计2020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约为50,732.45万元-51,732.45万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0.87%-2.86%;预计2020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4,198.64万元-4,615.14万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3.04%-13.26%。公司预计2020年一季度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上述2020年一季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3)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4)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股利,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1)2017年2月22日,赛伍有限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将累计未分配利润中人民币4,747.27万元按股权比例分配给公司全体股东。

  (2)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累计未分配利润中人民币5,000.00万元,以现金分红的形式,按股权比例分配给公司全体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上述现金股利已派发完毕。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同时努力积极地实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并兼顾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将在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充分考虑投资者的需要,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公司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以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③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所余税后利润以后,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4)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①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下转C4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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