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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75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杨雄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历史沿革:大华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

  合伙人数量:196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信息 :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萃柿先生(项目合伙人)、李韩冰先生(质量控制合伙人)及陈金龙女士(现场负责人),均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其从业经历如下:

  吴萃柿先生2016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吴萃柿先生曾任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等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

  李韩冰先生2001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李韩冰先生曾任广东威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签字会计师。

  陈金龙女士2016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服务工作,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曾任本公司签字会计师。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2017年度受到自律处分1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75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及提供其他相关财务鉴证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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