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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粘胶纤维的生产和销售,从事醋酐的生产和研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是公司挑战最多、压力最大的一年,也是公司逆势而上、直面挑战的一年,更是公司大胆实践、颠覆性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贸易摩擦升级、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开工不足、要素成本攀升的严峻形势,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兼顾经营质量与经营总量,通过强化管理、放大经营、做实项目、创新升级、党建引领,使企业发展更加稳健、经营效果更加显著、优势资源更加凸显、发展活力充分释放、发展合力更加强劲。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69,056万元,同比增长5%;实现净利润9,091万元,同比下降-31.34%。

  (一)、聚焦主业

  公司全力发展粘胶长丝,不断提升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在充分消化吸收已有工艺技术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升级工艺和管路配制,对原有装备进行部分自制和升级改造,实现了质量的再提升。行业内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

  (二)、加快产品结构“三化”升级

  公司始终坚持“三化”持续升级,一是传统产品优质化升级;二是规模产品差别化升级;三是新产品产业链一体化升级,通过“三化”升级,使公司产品在国内外高端市场领域多点发力,产品毛利率、差别化率、市场占有率不到得到提升。

  (三)加大环境治理投入

  根据2017年国家环保督察组督察意见,完善环保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股份公司环保岗位责任制》、《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境管理考核标准》等相关环保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认真梳理厂内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根据我厂具体情况,组织各车间进行环保事故应急演练。对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重新制定并备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系列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使用。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本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本准则未形成对本公司财务数据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根据本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本准则未形成对本公司财务数据影响。。

  5)公司于2019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对除预计不会形成风险损失款项外的预付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执行该项政策对公司财务管理来说更为谨慎。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预付账款按照如下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损益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减值损失13,402,996.07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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