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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晖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0日下午13: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的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的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6,121,2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5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2,268,46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9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852,7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1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951,2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432,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19,1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0,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晓光、林佩斯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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