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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联合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联合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充足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联合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经开区实业”,系泗阳县人民政府全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公司)拟增持公司股份。考虑到窗口期限制及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等因素,为确保增持计划能够有效落地,故将增持期限暂定为12个月内,即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5号《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要求,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经与控股股东协鑫集团及泗阳经开区实业沟通,本次补充说明主要涉及将本次增持计划时间缩短为6个月,即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9月25日。现将修订后的增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说明

  1、增持人: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充足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3、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增持所需资金由协鑫集团及泗阳经开区实业自筹取得。

  5、增持期间:未来6个月内,即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9月25日。同时,增持计划不会在敏感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

  二、控股股东关于本次增持计划的承诺

  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114,772,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1%,泗阳经开区实业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后续如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窗口期较短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或无法顺利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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