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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次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020年4月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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