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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65             公司简称:水星家纺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7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3,692,100股,以262,977,9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382,320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持续专注于中高档家用纺织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套件、被芯、枕芯等床上用品,公司自设立以来,业务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研发设计模式

  公司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上始终坚持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通过对消费者需求的深入研究,以更强的消费者理解能力去完成对产品的研发、设计,形成了成熟的以原创研发设计为主,以与国内纺织领域知名高校、专业研究机构合作研发为辅的设计研发运作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集中采购模式,通过制定严格的供应商甄选、考核和淘汰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评,并相应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录,使供应商处于良好的竞争和稳定状态。报告期内,公司对采购系统进行了信息化升级,通过建立DRP系统,提升了采购部门对订单、供货的快速反应和持续补充库存的能力。

  (3)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以自主生产、委托加工、定制生产三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生产产品。公司自主生产的主要为套件类、被芯类和枕芯类产品;委托加工主要针对坯布染整、套件的绣花或绗绣、套件的缝制等工序;定制生产主要包括羽绒被、部分蚕丝被、部分枕芯、竹草凉席、床护垫、毛毯和蚊帐等产品。

  (4)品牌运营模式

  公司的品牌运营采用“品类品牌化”的方式组建品牌矩阵,以“水星”品牌为主,“百丽丝”品牌为辅,以“水星家纺婚庆馆”“水星宝贝”“水星KIDS”“简色生活”等品牌为组合细分品类品牌,在强化“水星”主品牌的同时,快速、有效地实现了品类细分市场的拓展。

  (5)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经销、网络销售和直营为主,团购、国际贸易和电视购物为辅的多通路立体销售模式。在充分利用各渠道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各渠道融合发展。

  (三)行业情况

  (1)国内消费保持较快增速,家纺行业需求相对略有放缓

  2019年,在国内外形势较复杂的情况下,我国经济增长保持了总体平稳发展态势。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消费品市场总体上仍保持较快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为8.0%,高于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其中,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9.0%)高于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7.9%),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9%,略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家纺行业需求放缓,综合成本持续上升,多因素导致家纺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出现回落。根据中国家纺协会公布的数据,2019年1-11月全国1791家规模以上家纺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82.62亿元,同比下降0.61%,利润总额同比微增0.20%,利润率为4.56%。

  (2)线上影响力进一步加大

  2019年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9.5%,占到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0.7%。电商平台竞争由原先的“新零售”向“深度挖掘线上市场”转变,电商平台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

  家纺产品具有相对标准化的产品形态,相对于服装等强调个性化的商品,更有利于线上销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线上线下品牌影响力相互促进的局面,优势突出的家纺品牌在线下和线上渠道更易相互引流,相互促进,线上家纺品牌集中度提升速度高于线下。

  (3)行业地位

  公司长期以来,始终秉持“快速、和谐、卓越”的企业精神,坚持心无旁骛地深耕家纺主业,以更强的消费者理解能力为依托,以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产品开发和客户服务,向消费者传递以“恋一张床?爱一个家”为核心的文化理念,不断为消费者创造价值,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起了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不断提升了品牌价值。

  公司长期坚持高品质高性价比的产品策略,坚持线上线下渠道同步发展的方针,通过产业资源的不断聚集、整合,持续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营销创新、管理创新推动企业发展。报告期内,在家纺行业需求放缓的大背景下,公司又一次取得高于行业平均增速的好成绩,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1,990,191.1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536,407.0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0,248,356.7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6%;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400,111.7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6%;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85,041,178.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

  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

  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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