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0号)核准,公司通过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66,7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8,777,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94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1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41号《验资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水星家纺的持续督导工作主要如下表所示: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水星家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水星家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水星家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下: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水星家纺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俞康泽 王家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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