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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吉华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然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马饭店有限公司、徐建初、沈素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淘宝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于2019年12月30日公开拍卖萧然工贸持有的公司11,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

  二、本次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萧然工贸发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粤03执3560号之三)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19年12月30日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20万股权(证券代码:603980,限售流通殷),拍卖保留价格为人民币87024000元,上述股票由受买人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87024000元的价格竞得,现受买人已将拍卖款付至法院执行账户。

  法院认为,执行中采取的拍卖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应子确认。由于上述财产现已被强制处分,依法应子解除控制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吉华集团”,证券代码603980,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11200000股票的冻结。

  2、将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吉华集团”,证券代码603980,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11200000股股票以人民币87024000元的价格强制转让给买受人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上述财产过户时转让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买受人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持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萧然工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4,060,965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本次拍卖完成后,股权变更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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