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五棵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6,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2、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8,5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其中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2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用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资金流转);
3、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礼士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2,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7、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5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2020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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