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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0-02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29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电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特种电线电缆相对于普通电线电缆而言,在用途、使用环境、性能以及结构等方面有别于常规产品,具有技术含量较高、使用条件较严格、附加值较高的特点,往往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生产。主要品种由:低烟无卤电线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耐火低烟无卤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高性能铝合金电线电缆,防水电缆、防蚁电缆、分支电缆等。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民用、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按产值规模计算,电线电缆行业在我国机械工业的细分行业中,仅次于汽车整车制造和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位居第二。近年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继续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制造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体呈现出企业数量多,集中度低的显著特点,企业规模整体偏低,同质化竞争现象明显。行业内企业发展呈现两极分化特征。随着生产成本上升、铜价大幅波动以及市场竞争加剧,部分生产低端产品的中小型电线电缆企业原本有限的利润空间被逐步压缩,面临生存困境,纷纷退出市场;行业领先企业凭借品牌、技术、资金、管理优势持续推动新产品研发,不断拓展新的市场增长点,重点发展环保电缆、城市轨道交通电缆、新能源电缆、阻燃耐火电缆等特种电缆线电缆行业规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以顾客价值为中心,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促发展,全面推进“金龙羽”名牌战略。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Q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英国BASEC认证。自2007年以来连续多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2007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2014年获得“深圳市质量强市骨干企业”称号,金龙羽牌6~35kV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0.6/1kV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10~22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等多种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经过近20年的持续较快发展,已经成长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领先的民营企业之一,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产品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电线电缆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专注于电线电缆行业的生产经营,在行业内深耕细作,实行“差异化”竞争战略,持续不断地改进生产和服务,获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一)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2%;实现营业利润3.75亿元,同比上升15.56%,实现利润总额3.76亿元,同比增长14.73 %,实现净利润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8亿元,同比增长16.55%。

  (二)市场营销

  报告期公司对经销商管理实施了新的措施,激发经销商的经营积极性;对公司业务员制定了更为科学的考核激励措施,特别是在股权激励中向业务人员倾斜,激发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继续组织实施公司营销网络建设,截至报告期末,七个营销网点已全部建成。各地营销网点是公司原有销售体系的补充和拓展,致力于让公司产品在保持本地原有的市场竞争力和区位优势的同时,向周围地区辐射,对公司经营形成更为强有力的支撑,让公司产品更好的走出去,突破传统销售半径,实现跨区域的发展。

  (三)“质量第一,客户至上”

  产品质量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公司品牌建设的基石,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是公司对消费者的郑重承诺。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产品促发展,认真贯彻“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质量方针,把产品质量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公司坚持以顾客价值为中心,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促发展,全面推进“金龙羽”名牌战略。公司目前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员单位、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会员单位,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Q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获得英国BASEC认证,欧盟CE认证等多项认证和荣誉。

  (四)产品技术和研发

  公司开始着手改造位于惠州工业园的“研发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同时,公司将研发融入生产环节,在生产过程中,开展数据的收集、参数的分析、工艺的改进等研发工作,不仅大大节省研发费用,也显著提升了研发效果。另一方面,公司重视与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全面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大力开展工艺改造创新和技术攻关,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加快公司技术创新的步伐。

  (五)精细化管理

  报告期,公司在生产环节推行“精细化管理”,改变原有较为粗放的管理模式,以最优生产量,组合订单,安排生产,以节约人力物力,提高生产效率,在不增加机器设备和人员的基础上,实现产品产出保质保量的提升。同时,改良生产过程,区分必要废品(由于检测等必须工序产生)和人为废品,考核废品指标,有效的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浪费,节省了成本。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实施新金融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变更:

  A、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执行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上述变更具体如下:

  ①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②将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行项目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③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行项目删减;

  ④新增“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行项目;

  ⑤将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行项目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⑥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⑦利润表中新增“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号填列)”项目列报。

  ⑧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报表格式变更,本公司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2019年期初数,具体影响如下:

  B、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于2019年2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实施新的会计政策,本公司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2019年期初数,具体影响如下: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2.会计准则修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新准则规定的执行日期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起至修订后的准则执行日之间涉及的非货币性交换和债务重组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换及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新准则执行日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的情形,对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指标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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