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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8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监事会对公司治理的监督职责,对本年度内公司相关方面事项进行监督审查,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财务决算报告在各方面真实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足以向财务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19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32,900,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129,87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超额或不足分配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监事会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为保证审计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足够的谨慎性和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2020年度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公允,遵循了市场化原则。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结合日常对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检查情况,审核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波动风险,公司决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受政治、经济等复杂因素影响较大,开展套期保值,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稳定公司经营业绩。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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