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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14日起,增加招商银行为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注:招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300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招商银行网站。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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