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财务情况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91,616,406.13元,减去按2019年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的盈余公积173,296,800.14元和永续债利息12,679,166.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066,030,745.40元,扣除2019年已实施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732,430,389.00元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前山东鲁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其股东的分配940,213.2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合计为6,838,300,582.46元。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464,860,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732,430,389.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公司近三年(包含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切实落实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提出本预案,系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核查,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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