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2、公司一次性非无菌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按照目前订单情况,预计收入约十余万元,但是相较于公司年销售额数十亿元的药品收入,口罩产品预计产生的收入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很小,且实际销售情况受疫情防控进展、市场供求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景峰医药,证券代码:000908)交易价格于2020年4月9日、4月10日、4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询问,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公司已于2020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2020-003号《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届时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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