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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0】0343号《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函件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主营业务

  年报披露,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从澳洲采购原皮,并经过处理加工为半成品(蓝湿皮),再根据下游需求生产汽车革、鞋面革、家私革产品,供给汽车、鞋类以及家具制造企业。

  (一)关于存货规模大幅增加的必要性、合理性

  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销量均下滑,存货规模继续显著增长。其中,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1.06%,销量同比下降6.96%,半成品(蓝湿皮)、在产品存货规模同比分别增长35.16%、39.52%。但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也未就存货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说明。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原皮采购量及采购金额,并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的要求说明影响存货变化的主要因素;(2)结合报告期内行业上游原皮供应和价格情况,以及下游汽车、制鞋、家私等行业的行业趋势,说明公司存货规模显著增长的必要性及合理性;(3)半成品存货(蓝湿皮)的库龄分布以及规定的存储期限情况,进一步说明该类存货显著增长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4)结合上述情况,具体说明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年报披露,公司近2年存货规模的增加导致存货周转天数显著增长。公司存货期末余额5.23亿元,同比增加8750万元,公司2019年度营业成本4.65亿元,同比减少3914万元,存货期末余额占本期营业成本的112.51%,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同时,公司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合计2.59亿元,与2018年期末余额2.39亿元略有增加,但较前期期末余额增长幅度较大;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亿元,较上期3.78亿元略有减少。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说明公司存货规模和周转情况是否与行业相一致,并说明合理性;(2)公司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前5名供应商的名称、本期采购金额及同比变动、期末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合计余额及同比变动,并结合上游采购特点说明应付账款规模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本期营业成本下降、应付款项期末余额及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同比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存货规模显著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募投项目进展及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3.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IPO募投项目“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于报告期第二季度开始建设,计划投入金额2.28亿元,建设周期2年,但截至期末投入金额912万元,项目进度3.99%,募投项目进展缓慢。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析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说明应对措施;(2)募投项目的预计建设进度、完工时间,是否存在影响建设进度的重大障碍。

  4.年报披露,报告期内生产线工程项目完工并全部转固,在建工程转固金额1.87亿元,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3.73亿元,较期初的2.05亿元增加1.6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皮革生产量和销售量均同比减少,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同比下降,但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情况,以及新完工生产线的产量;(2)结合公司生产量、销售量和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下降等情况,说明固定资产未计提任何减值的合理性。

  (三)应收账款及毛利率变化及公司竞争优势

  5.年报披露,公司核心竞争力包括原皮供应优势、技术研发优势等。但上市2年来营业收入持续下降,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上升,分别为27.89%、34.09%,高于上市以前年度中的最高占比21.15%。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64亿元,坏账准备计提金额923.11万元,计提比例5.62%,本期未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3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5名的客户名称、销售产品类型、分季度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分季度收款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是否为关联方;(2)结合公司收入确认方法、结算方式、结算周期,说明上市后应收账款占比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3)结合近3年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依据、参数及具体过程,说明是否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情况;(4)结合应收账款占比上升的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6.年报披露,公司汽车革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9.86%,毛利率同比增长7.85个百分点;家私革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变化较小,毛利率同比减少7.11个百分点;鞋面革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97%,毛利率同比减少2.97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1)三大产品线的成本结构及同比变动情况,并结合上一年度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报告期毛利率同比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毛利率水平,说明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如是,解释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产品线的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及原因,并说明公司各产品线的主要竞争优势。

  二、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7.年报披露,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84亿元,主要为银行存款,短期借款规模2.52亿元,产生的利息费用1197万元,报告期内未使用货币资金进行理财。同时,报告期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规模是否与公司经营规模和行业相一致,并说明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公司营收规模、采购及销售周期,分析公司大额流动资金需求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8.年报披露,期末终止确认的已背书且未到期的银行承兑票据4347.12万元。公司仍就前述终止确认的票据承担连带责任。请公司补充披露:(1)已背书且未到期的银行承兑票据明细,包括开票人、金额、到期日等;(2)结合公司信用政策与上述票据购买方的具体协议,说明终止确认上述票据的合理性。

  针对前述问题,请年审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4月21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诉事项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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