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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17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召集召开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

  4、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其中,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为截至2020年5月6日(星期三)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制定《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5、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5.1、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5.2、发行方式;

  5.3、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5.4、债券期限和品种;

  5.5、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5.6、募集资金用途;

  5.7、发行债券的上市地点;

  5.8、担保情况;

  5.9、调整票面利率调控、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5.10、承销方式;

  5.11、偿债保障措施;

  5.12、决议的有效期;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5-6项议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6项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6日、2020年2月26日及2020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8日9:00 ~ 11:00、14:00 ~ 17:00。

  2、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H股股东登记方法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万先生、林先生

  (2)联系电话:0755-88242689、0755-88242614

  (3)电子邮箱:ir@dongjiang.com.cn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邮编:51805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回执;

  3、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2”,投票简称为“东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股东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 - 11:30、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回执

  回 执

  截至2020年5月6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拟参加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0年5月6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作为“东江环保”(002672)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或指示不明确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0年5月8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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