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 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 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吕志,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谭建敏,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0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5.00万元(含税),比2019年审计费用增加5.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工作,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我们认为大华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2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2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20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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