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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方股份”)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年12月2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84.54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441.0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人民币2,825.5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8199号《鉴证报告》;(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76.77万元,支付发行费用200.00万元。2019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02.3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21,394.2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48.10万元,暂时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98,000.00万元;(3)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3,442.3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1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49.0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28,255,849.27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07)。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合计金额98,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均尚未到期。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2019-012)。主要现金管理情况列示如下:

  (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违规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八方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八方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八方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19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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