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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15:30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浩先生主持,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按照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相关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监事会将督促公司依法依规规范运行,对于需要持续整改的,将督促公司有关责任部门认真持续整改;同时,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积极与相关股东沟通,保持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具体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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