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4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07年2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7】41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3月12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管理人2015年8月5日刊登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旗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8月5日起更名为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基金代码:519068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的投资”章节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等其他信息一并更新,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年4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 2005年2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724,224元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2015年4月16日担任董事长。国籍:中国,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一处、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程峰先生,2016年11月20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团委副书记、书记,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进口处副处长,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林福杰先生,2018年3月21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张晖先生,2015年4月16日担任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曾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林志军先生,2015年4月16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加拿大Saskatchewan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现任澳门科技大学副校长兼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计划财务处会计,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现为德勤) 加拿大多伦多分所审计员,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伊利诺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经济系访问学者,加拿大Lethbridge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 (tenured),香港大学商学院访问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商学院会计与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杨燕青女士,2011年12月19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邀高级研究员,上海政协委员,《第一财经日报》创始编委之一,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等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等栏目资深评论员。2002-2003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魏尚进(Shangjin Wei)先生,2020年1月9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现任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访问教授、哥伦比亚大学终身讲席教授。曾任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世界银行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贸易与投资处处长、研究局助理局长。
2、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2004年10月20日担任监事,2015年6月30日担任监事会主席。国籍:中国,大学学历,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现任上海报业集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王如富先生,2015年9月8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员,金信证券规划发展总部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东方证券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深研究员、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
毛海东先生,2015年6月30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国际金融学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女士,2008年2月23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中加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监。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2008年2月23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2013年8月8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总监。曾任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2015年6月25日担任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雷继明先生,2012年3月7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2011年12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2013年1月7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金融经济学硕士。曾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管理工作。2011年4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2015年8月5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金融学硕士。历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2005年4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李骁先生,2017年3月3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厦门建行计算机处副处长,厦门建行信用卡部副处长、处长,厦门建行信息技术部处长,建总行北京开发中心负责人,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北京研发中心主任,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资深专员(副总经理级)。2016年9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李鹏先生,2015年6月25日担任督察长。国籍:中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融部副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2015年3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雷鸣先生,国籍:中国。学历: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验。从业经历:2007年6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行业分析师、高级行业分析师,现任权益投资副总监,2014年3月27日至今任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月6日至今任汇添富蓝筹稳健混合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日至2017年6月20日任汇添富新兴消费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2月5日至今任汇添富经典成长定开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月18日至2020年3月20日任汇添富社会责任混合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齐东超先生,2009年7月28日至2014年4月7日任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袁建军先生,2006年9月5日至2009年7月28日任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袁建军先生(副总经理)
成员:韩贤旺(首席经济学家)、王栩(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陆文磊(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劳杰男(研究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06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93
传真:(021)50199035或(021)50199036
联系人: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邮箱:guitai@htffund.com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邮政编码:100738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
基金代码:519068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是主动混合型基金,精选成长性较高,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进行布局,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前提下,追求中长期较高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四类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股票60-95%,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0-35%,权证0-3%,现金类资产最低为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资产类别配置范围
本基金股票部分至少80%投资于成长性较高,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该部分股票预期未来两年EPS增长率应超过本基金成长股票池的平均水平。
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可作相应调整,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可达到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限额。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积极的资产配置和股票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中,通过资产战略配置和战术配置来确定每一阶段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等的投资范围和比例;在股票投资中,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精选出成长性较高,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精心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辅以严格的投资组合风险控制,以获得长期的较高投资收益。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点是精选股票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资产战略配置和战术配置来确定每一阶段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等的投资范围和比例。
1、资产战略配置策略
在资产战略配置中,本基金策略分析师根据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增长前景及证券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结合市场估值,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等的风险和收益进行预测,并根据上述指标进行情景分析,提出对各类别资产的年度配置建议,由基金经理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以形成决议。
关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增长前景,本基金主要考察宏观经济趋势变化、宏观经济增长模式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及含义。关于证券市场环境,本基金主要考察制度性建设和变革、证券市场政策变化、参与主体变化、上市公司数量、质量和市场估值变化。
2、资产战术配置策略
在资产战术配置中,本基金策略分析师根据市场估值和市场情绪,分析下一阶段(比如一个季度)的市场走势,提出对各类别资产的配置建议,由基金经理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下一阶段的各类别资产配置计划;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并确定下一阶段的各类别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经理执行。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致力投资于成长性较高,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进行布局。该部分股票预期未来两年EPS增长率应超过本基金成长股票池的平均水平。
为达精选之目的,本基金管理人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构建三级过滤模型(Tri-Filtering Model)来动态建立和维护核心股票池,从成长性的质量和成长速度两个角度来深入把握企业成长,从而精选出成长性较高,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进行投资布局。同时将风险管理意识贯穿于股票投资过程中,对投资标的进行持续严格的跟踪和评估。
下图是本基金股票组合构建流程。
汇添富成长焦点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构建流程
1、初选股票池构建
本基金首先对A股市场中的所有股票进行初选剔除,以过滤掉明显不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建立初选股票池,从而缩小研究范围,提高工作效率。剔除的股票包括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筹码集中度高且流动性差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
2、成长股票池构建
在初选股票池的基础上,本基金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以历史指标定量筛选为主,以突发性成长股动态纳入为辅,筛选出具有成长潜力的个股,构建成长股票池。
(1)定量筛选,纳入具有良好历史成长性的股票
本基金基于上市公司年报数据,运用基金管理人研究确定的成长股定量筛选标准,筛选出具有良好历史成长性的股票,将其纳入成长股票池,作为成长股票池的主体部分。
本基金历史成长股定量筛选标准选取历史3年每股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历史3年EPS增长率和历史1年EPS增长率为量化指标,并按上述指标对初选股票池分别进行排序,使进入成长股票池的股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位于按历史3年每股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由高到低排序的初选股票池的前1/2;
②位于按历史3年EPS增长率由高到低排序的初选股票池的前1/2;
③位于按历史1年EPS增长率由高到低排序的初选股票池的前1/2。
(2)动态纳入,补充加入突发性成长的股票
突发性成长指,虽然没有表现出良好的历史成长性,但由于基本面状况出现较大的转变,预期企业业绩会出现突发性增长,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由于国内外社会、经济、政治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企业业绩出现突发性增长,例如,SARS和禽流感等流行性疾病的爆发可能会导致有关疫苗生产企业业绩突发性增长;
②从行业的周期性低谷开始复苏,而出现突发性增长;
③由于地区或产业扶持政策,企业业绩出现突发性增长;
④由于并购、重组、资产注入等因素,企业业绩出现突发性增长;
⑤由于某些关键性技术的重大突破,企业业绩出现突发性增长。
⑥由于其它基本面因素的重大变化,企业业绩出现突发性增长。
行业研究员通过持续的跟踪研究,发掘出具有上述突发性成长特征的股票,动态纳入成长股票池,作为成长股票池的补充部分。
(3)成长股票池调整
对于成长股票池中的历史成长股部分,在每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后,本基金将根据历史成长股定量筛选标准进行调整。
对于成长股票池中的突发性成长股部分,本基金将根据引致企业突发性成长的因素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3、核心股票池构建
本基金对成长股票池中的股票进行扎实的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精选出预期未来两年EPS增长率高于成长股票池平均水平,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核心股票池。
(1)考察企业成长质量
本基金从企业成长外部环境和企业成长内部因素两个角度考察企业成长质量:
①企业成长外部环境
法律环境:包括权益保护、商业规范以及市场制度等,良好的法律环境将为企业成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政策环境: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扶持性的地区和产业政策、优惠的税费政策以及宽松的信用政策等将有利于企业的成长。
市场环境:合理的行业集中度、有利的竞争态势以及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等将为企业成长提供所必需的市场空间。
资源环境:良好的资源环境将在生产资料来源以及发展资金筹措等方面等促进企业的可持续成长。
②企业成长内部因素
制度因素: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及规范的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定持续成长的制度保证;
管理团队因素:团结高效,且富有进取精神的管理团队是企业不断成长的驱动力;
生产和销售因素:企业在资源配置、产能扩张、销售网络以及市场知名度和品牌效应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可以推动企业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保持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
技术因素:较强且具有持续性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学习能力,可以使企业所掌握的技术不断地转化为新产品或新服务,从而为企业成长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财务状况因素: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合理的资本结构,较强的偿付能力以及突出的成本控制能力是企业持续成长的物质基础。
(2)预测未来两年EPS增长率
在预测企业未来两年EPS增长率时,本基金将从以下几点着手分析:
①考察企业的历史EPS增长率。历史财务指标具有客观、定量的优点,尤其当公司基本面相对稳定时,历史外推法具有良好的预期效果;
②考察市场供求变动趋势。主要分析企业产品的生命周期,在产品的引进和成长期,需求量大但竞争者少,产品供不应求为企业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在这种市场供求趋势下,预期企业将会有较高的EPS增长率;
③考察替代品的影响。分析企业产品与替代品之间的差异度,如果差异性大,较难替代,则EPS增长率预期会有较好的保障;
④考察产量的增加或服务的提升。产量和服务的扩张是企业实现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方式,将为EPS的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⑤考察企业成本。成本因素是EPS预测的重要方面,本基金将分析原材料价格、财务费用以及管理费用等成本因素的变化,并考察企业利润对成本的敏感性。
(3)估值分析
基于企业的成长质量和预期未来两年EPS增长率,本基金采用量化的PEG指标来评估企业的投资价值:
其中:P为计算日股票的收盘价;
EPS为当年预期每股收益;
为预期两年EPS增长率的平均值
根据企业和行业的不同特点,可以选择更适合的指标进行估值,这些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
4、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构建投资组合并动态调整。
5、持续跟踪和风险评估
对所投资的企业进行密切跟踪,保持精密的风险意识,关注发展变化,动态评估企业价值,同时由金融工程小组通过流动性测试、压力测试、情景分析和VaR分析等技术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风险评估。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资产配置将一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债等。此外,市场未来推出的各类固定收益证券及其衍生品也可能成为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综合考虑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以及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消极和积极策略。消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的收益。本基金主要通过利率免疫策略来进行消极债券投资。
积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的超额收益。本基金的积极债券投资主要基于对利率期限结构的研究。本基金也将从债券市场的结构变化中寻求积极投资的机会。国内债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交易制度、债券品种体系和投资者结构也在逐步完善,这些结构变化会产生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套利机会。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保值为主要投资策略,以充分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在个证层面上,充分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以达到增值的目的。
本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被动获得的权证,并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卖出该部分权证或行权。
本基金将根据权证投资策略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
其他权证类资产的投资遵从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五、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5)上市公司基本面及成长前景;
(6)股票、债券等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策略分析师、行业分析师、金融工程小组和基金经理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3、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策略分析师就宏观、政策、投资主题、市场环境提交策略报告并讨 论;行业研究员就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组合的估值比较,会议讨论确定行业评级。
(2)基金经理在策略会议的基础之上提出资产配置的建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确定资产配置比例的范围。
(4)投资研究部提交成长股票池,在此基础上,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决定核心股票池名单。
(5)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经过风险收益的权衡,决定投资组合方案。
(6)投资总监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后,交由基金经理实施。
(7)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8)金融工程小组进行全程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
六、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不得违反本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4)本基金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中产生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投资于其它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3)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除上述第(10)、(12)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选择该业绩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沪深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合理、透明;
(2)指数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沪深30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
(4)有一定市场覆盖率,并且不易被操纵;
(5)基于本基金的股票、债券和现金比例,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修改业绩比较基准:一是在基金合同修改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政策的变更,确定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二是当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0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1.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1.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有贵金属投资。
1.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有投资股指期货。
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有投资国债期货。
1.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1.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基金管理人可以选取适当的时机(但应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收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的规定后)开始计提销售服务费,但至少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公告中应规定计提销售服务费的条件、程序、用途和费率标准。
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及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告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或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
(二)针对“基金管理人”章节: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针对“基金托管人”章节: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针对“基金的投资”章节: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五)针对“基金的业绩”章节: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六)针对“其他应披露事项”章节:更新了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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