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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4.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889,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230,0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17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806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676,458,702.80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424,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3,582,896.71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132,230,000.00元的差异金额1,811,599.51元,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342,859.45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468,740.0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16070091290202881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1201007880170000052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3705016781080000166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3705016781080000166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15434001040021937五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493,321,218.48元,经公司2019年6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3,321,218.4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24,000,000.00元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元利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元利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公司3万吨/年脂肪醇项目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先期建设,并于2019年9月完工转固,本年度共实现效益264.34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目标660.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2019年9月新转固,投产时间较短、尚未进行大规模生产,年内产量较少;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及化工行业不景气的影响,产品价格走低,该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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