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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1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孙明君先生已当选公司监事,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孙明君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孙明君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回购注销手续,中登公司已于2020年1月14日对上述股份完成注销业务,公司总股本由1,610,934,597股变更为1,610, 394,597股,因此,董事会须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中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中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0,934,597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0, 394,597元。

  原《章程》中第十八条 公司总股本为1,610,934,597股。公司成立时发起人股份290,000,000股。

  现修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总股本为1,610, 394,597股。公司成立时发起人股份290,000,000股。

  原《章程》中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10,934,597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10, 394,597股,全部为普通股。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临2020-013号公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综合部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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