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召开形式为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审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能够确保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核实《<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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