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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97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0-024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民财智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股东中民财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财智”)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0%),其中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8,16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中民财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中民财智于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80万股,已达其预披露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大宗交易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中民财智持有公司股份 6,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6,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占其持股总数的100.00%。

  二、其他说明

  1、中民财智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中民财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中民财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民财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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