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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43083        债券简称:17金诚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贯彻落实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公司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调减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1,006,310.12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公司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5、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调减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1,006,310.12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相应调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确认收入,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金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金诚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金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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