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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以创意设计及广告策划为基础、“线上+线下”互联网营销综合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主要业务分为互联网To B端(精准营销广告)和To C端(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以及线下为客户提供全案包装设计及营销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9亿元,同比增长32.62%;实现净利润3.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05%,基本每股收益为1.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74%。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39亿元,较上年增长5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07亿元,较年初增长104.5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2.62%,主要系上年收购北京龙域之星、济南吉联,本期收购安徽吉宏后营业收入并表,同时本期公司电商业务、包装业务营业收入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1.78%,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营业成本也相应增加所致;

  3、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2.28%,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销售费用中的运杂费、广告费、包装费等也相应增加;同时电商业务的销售物流运费、广告费支出占电商业务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影响所致;

  4、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6.19%,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上期末收购济南吉联、本期收购安徽吉宏后管理费用并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摊销等相应增加所致;

  5、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3.91%,主要系本期公司研发投入增加,以及本期收购安徽吉宏后研发费用并表增加所致;

  6、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1.20%,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相应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7、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3.05%,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其他未修改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以及整合了财政部发布的解读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货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名称和内容发生变更的,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相关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8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新增子公司: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成都渡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吉链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火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年减少子公司:厦门吉联包装有限公司、西安超斯塔科技有限公司、NOVABEYOND TECHNOLOGY(SD) PTE.LTD.、香港百泽惠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浩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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