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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9,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9年10月12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浙商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存款金额13,600万元,投资理财期限为2019.10.12至2020.04.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该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4月12日到期赎回,本金13,600万元及收益276.67万元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14,3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使用期限。

  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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