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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方隽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比期初增长72.70%,主要系本期以票据结算的客户的回款有所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长43.08%,主要系本期产销量增长较快,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减少41.69%,主要系本期收回应收出口退税款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长93.22%,主要系行业景气度回升,公司为准备充足的生产经营资金而增加的流动资金贷款及票据贴现融资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长116.32%,主要系本期使用票据结算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减少36.16%,主要系本期发放了上年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长64.09%,主要系本期尚未支付的相关审计评估等中介费用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4.53%,主要系本期订单充足,产销量同比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1.77%,主要系本期产销量同比增加对应成本总额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4.45%,主要系本期销量增加对应的相关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14.43%,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产生汇兑净收益,上年同期为汇兑净损失;

  5、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25.48%,主要系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上年同期为坏账准备转回;

  6、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85.19%,主要系本期产销量同比增长,导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单位成本同比下降所致;

  7、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86.71%,主要系本期收到赔偿款所致;

  8、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99.99%,主要系本期未发生捐赠支出,上年同期为主要为捐赠支出;

  9、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87.77%,主要系本期产销量同比增长,导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单位成本同比下降所致;

  10、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562.72%,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增长所致;

  11、净利润同比增长166.93%,主要系本期产销量同比增长,导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单位成本同比下降及汇兑净收益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0.38%,主要系本期到期货款同比减少,以及本期税费支出等相应经营支出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8.05%,主要系公司为扩大规模而不断增加的基建及设备相关现金流投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385.75%,主要系行业景气度回升,公司为扩产准备充足的运营资金及增加的相关项目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2019年9月1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3),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2019年10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2日、2020年1月2日、2020年2月4日、2020年3月3日、2020年4月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2019-066、2019-079、2020-001、2020-003、2020-005、2020-024)。

  公司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中披露,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4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71,42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38%;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4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80,9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92%。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2019年9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相关工作,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19年9月30日起,需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价格上限由原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88元/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488,20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58%,购买的最高价为31.05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29.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4,861,67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二O二O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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