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仙桃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名:佛山泰银富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集泰慧鑫”)、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九派”)、仙桃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桃九派”)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余集泰慧鑫持有公司股份9,60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5.71%,湖北九派持有公司股份6,00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3.57%,仙桃九派持有公司股份3,3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9%。其中,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37,881股,占公司总股本5.56%。
新余集泰慧鑫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湖北九派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2,2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3%;仙桃九派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1,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仙桃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新余集泰慧鑫持有公司股份9,60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5.71%,湖北九派持有公司股份6,00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3.57%,仙桃九派持有公司股份3,3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9%。其中,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37,881股,占公司总股本5.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新余集泰慧鑫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湖北九派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2,2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3%;仙桃九派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1,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7%。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销股份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且保持减持比例不变。
其中,新余集泰慧鑫计划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湖北九派及一致行动人仙桃九派计划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新余集泰慧鑫、湖北九派、仙桃九派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新余集泰慧鑫持股意向及承诺:新余集泰慧鑫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以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转让。在新余集泰慧鑫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100%,股票减持的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湖北九派、仙桃九派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湖北九派、仙桃九派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双方减持股票数量将合并计算。在湖北九派、仙桃九派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以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转让。湖北九派、仙桃九派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100%,股票减持的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余集泰慧鑫、湖北九派、仙桃九派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上述股东无尚未到期的股份锁定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已于2018年10月26日解除限售。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新余集泰慧鑫、湖北九派、仙桃九派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新余集泰慧鑫、湖北九派、仙桃九派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以上股东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新余集泰慧鑫、湖北九派、仙桃九派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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