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0-03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电线电缆专业生产企业,产品覆盖电磁线、电力电缆、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特种电线电缆等五大类别,能够生产数百个品种近10,000个规格的产品。现形成以线缆智能制造为主,以新能源汽车与冷链物流产业为两翼的“一主两翼”发展战略格局。
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一览表
(2)公司经营模式情况
1、电线电缆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
①供应模式:电线电缆行业呈现“料重工轻”的特点,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铜杆、铝杆、电缆料、钢丝、钢绞线、绝缘漆、绝缘纸等,辅助材料铜带、其他自制合成材料等,所需能源动力为电、天然气。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全部由供应部负责从合格供应商定点采购。
②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行业特性以及公司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的情况,公司依据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及客户的采购惯例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③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电磁线、电力电缆、裸导线、特种电线电缆产品,一般采用招投标或协商议价的直销模式;电气装备用电线主要采用经销模式。
2、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充电设施运营及汽车后市场服务主要经营模式为:
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主要为乘用车、网约车销售服务;租赁主要为新能源巴士、乘用车和物流车的租赁运营,租赁运营主要采用长短租及分时租赁的模式;同时提供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充电设施及售后、维修、保养等汽车后市场服务。
3、冷链物流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
公司聚集冻品龙头商户并开展冷链产品自营业务,提供全球优质冷链产品,打造冷链全品类展示交易中心和仓储中心,满足大型企业、餐厅、酒楼等一站式采购需求。通过自主搭建城配车队及整合社会物流资源,提供覆盖全省的冷链物流服务。
(3)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在我国机械工业的细分行业中位居第二,仅次于汽车整车制造和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是各产业的基础,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通信、舰/船、智能装备、冶金、石化、港口机械及海洋工程、工矿等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我国电线电缆企业数量较多,普遍规模较小,行业市场集中度低,企业同构化、产品同质化显著,尤其在中低压电线电缆领域充分竞争,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和高端特种电缆领域寡头垄断,国内电缆市场参与主体形成了明显的竞争梯队。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整合加剧与规模化发展趋势明显,并日益向规范化、法制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依托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行业周期性与国民经济景气度密切相关。此外,由于电缆产品的运输成本较高,电线电缆企业存在明显的运输半径,因此各区域均存在具有相当规模和竞争力的当地企业。
公司是中部地区最大的电线电缆制造企业和国内领先的特高压输变电设备、高压电机、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电磁线制造企业之一,荣获“2019年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20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杯电磁线具备了特高压电磁线、军工电磁线、新能源汽车电机用电磁线等特殊领域电磁线的生产研发能力,是电磁线领域的行业领军企业。
近年来公司参与各类应用领域的部分重大工程案例如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务报表列报
2019年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聚焦核心优势业务,电磁线品类、电缆品类销量均实现同比增长,产品及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584,431.74万元,同比增长23.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59.86万元,同比增长49.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55.24万元。
报告期内,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电线电缆主业方面
(1)金杯电缆进军石油、石化领域,初战告捷;深耕高铁市场,获得客户高度评价;参与我国第一条智能化高速铁路京张高铁以及蒙华铁路等国家级工程项目建设,助力“北京冬奥会”、“北煤南运”项目;支持全国各地电网改造升级,守护国民用电安全,电缆产品销售突破20亿元。
(2)金杯电磁线新能源驱动电机电磁线实现量产,向特斯拉的供应商实现供货;应用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特高压变压器用电磁线通过国家级新产品鉴定,适用于特高压领域且代表了变压器领域的最高技术水平的高温自粘换位导线样品通过国网电科院和西门子总部的权威认证。同时,金杯电磁线成功进入军工、国防、风电应用领域,新开发3家海外客户,为全面进军特高压领域和出口海外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3)金杯塔牌搭建直销团队,实现重大品牌入围13个;电缆规模同比增长156%,电线公里数同比增长12.5%;达州、巴中、自贡、广元等重点区域精准营销,销量同比增长242%。
(4)麓谷事业部突破5亿元规模的阶段性里程碑,产品发货增幅28.77%,其中EV线缆产品发货额同比增长295%;经销渠道市场同比增长20.47%;新开发客户107家,成功入围中船重工、运达风电、中车电动、中石油川庆公司等大型企业。
(5)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二线股权获中国证监会审核无条件通过,线缆板块中西南区域战略布局进一步落地;公司托管首年,武汉二线电线发货公里数突破100万公里。
2、技术研发方面
(1)2019年公司通过新产品省级鉴定/验收8个,内部鉴定6个;开展材料研发3项,其中新型中压耐火电缆、电磁脉冲焊接电源电缆、新能源电动汽车变频驱动电机用漆包薄膜烧结铜扁线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金杯电磁线“核电用超高温电磁线产业化项目”入选国家支持重大工业(含平台)储备项目和湖南省“十四五”优势产业重大科技需求目录,“一种基于金属氧化物绝缘的特种电磁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入选省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金杯电缆“超高温1500℃系列耐火线缆关键共性技术及应用”入选湖南省关键共性技术项目,“新型可陶瓷化中压耐火电缆项目”入选湖南省百项重点新产品。
(2)公司共申请专利74项,较同期增长15.6%;授权专利50项,较同期增长38.9%;获得湖南省专利二等奖1项,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1项。
(3)技术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公司获批2019年度新材料企业、湖南省产融合作制造业重点企业;金杯电缆获批绿色工厂、特种电线电缆工业设计中心,入选重点民参军技术产品信息采集项目;武汉二线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4)围绕产能提升、质量提升、满足开发等目标,全年完成48项技术改造,为满足客户需求、扩大市场空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冷链物流方面
云冷1号运营元年,入驻行业客户336户,月仓储吞吐量超1万吨,年市场交易额超10亿元;云冷投资通过市场运营活动、商户政策扶持、物流运输补贴及全方位服务提升等途径,实现省内8地57个地县的全覆盖;市场冻品商户稳定良性经营,辅助业态陆续开业,开门率近80%,冻品商户招租率达95%,写字楼招租率达83%,仓库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云冷1号入选2019年度长沙市市级肉食储备企业,荣获“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优秀奖”、“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建设智慧物流第一批示范应用试点企业”、“长沙市第六批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市场知名度和行业认可度稳步提升。
4、新能源汽车方面
受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变化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利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板块的PACK、BMS业务开展不及预期。公司将新能源汽车板块核心零部件制造、销售及新能源汽车销售、运营等多方资源进行了战略优化、协同整合,逐步退出不具备优势的新能源汽车电池包制造领域,转向新能源汽车后市场布局发力。
报告期内,金杯新能源由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转向研发小储能、便携储能产品。能翔优卡加快原有资产处置,转向网约车租售新业务,车辆处置进度和效果较为理想。能翔巴士业务重心由公交充电转向以网约车、物流车为主的充电业务,在运营充电站17个。能翔瑞弘实现车辆销售8215台,网约车运营100台;初步形成多品牌、多业态、多形式的新能源汽车运营商;新增中南店、河西麓谷店服务网点,进驻株洲汽博园作为首批招商引资优质客户;新增北汽长江、福田风景、北汽昌河等新能源厂家授权,成为省内唯一一家品牌电芯厂家授权的动力电池联合服务中心;成为省内二大分时租赁先导、华夏以及长沙市多家网约车公司的售后服务商;获得“北汽新能源维修全国示范样板店”、“全国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等荣誉。
5、其他重点工作
2019年公司开展了激励体系优化工作,如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编制《全面激励体系建设方案》,建立薪酬调整机制、合伙人经营方案、管理创新奖励等,激励工作更为立体全面,员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此外,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梯队人才培养,加强干部队伍赋能,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4,431.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3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主业电线电缆板块产品销量稳定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21,190.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14%,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59.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04%。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①主业电线电缆板块净利润24,277.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8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市场开拓,持续推行成本改进,主业电线电缆板块产品产销两旺所致。
②新能源汽车板块亏损额2,106.5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额减少407.62万元,主要系2019年公司调整新能源板块经营思路,控股子公司金杯新能源亏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控股子公司能翔瑞弘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③冷链物流板块亏损额942.2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额减少1,204.89万元,主要系云冷智慧冷链物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报告期内确认收入14,947.41万元所致。
(4)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5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49%,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回的现金及用票据结算方式支付的采购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务报表列报
2019年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
单位:元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
单位:元
(3)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按照新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本公司以按照财会〔2019〕6号及财会〔2019〕16号规定追溯调整后的比较报表为基础,对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情况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1月,本公司完成全资二级子公司云南金杯电缆销售有限公司的工商注销手续。云南金杯电缆销售有限公司注销完成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19年6月,本公司子公司湖南能翔瑞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株洲能翔瑞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自成立之日起,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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