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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与深圳博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的补充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与深圳博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性,现将《补充协议》中 “三、上述第三笔转让价款,乙方(深圳博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深圳博亚”)最晚应于鸿颖大厦27层房产过户时支付。如果房产过户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乙方在过户时未支付第三笔价款,则逾期一日向甲方(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零七投资”)支付该笔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房产过户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乙方在过户时未支付第三笔价款,除按照本协议第二条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收回房产,并且乙方已经支付的第一笔和第二笔转让价款甲方不予退还。”中“过户”的约定予以说明,具体如下:

  因深圳市颖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力公司”)开发建设的鸿颖大厦在规划验收时未补交地价被国土局停止办理备案,因而无法办理备案,且颖力公司存在超建等行为,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罗湖分局于1999年12月收回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致使鸿颖大厦27层12套房产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公司通过司法程序对相关房产完成确权。根据《转让协议书》约定:交付完成后,将由深圳博亚自行负责标的资产的解封及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等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9-129)

  近期公司关注到深圳博亚有可能在《转让协议书》约定的第三笔转让价款支付的最迟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如完成相关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即可实现“过户”工作。为进一步明确交易双方的责任义务,确保交易正常推进,同时确保公司尽快收到交易尾款,零七投资与深圳博亚签订《补充协议》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深圳博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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