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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计划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到期授信续期)。

  其中,公司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如下:

  此外,在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资金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科”)、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象”)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公司拟为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及担保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贷款手续。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大东南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4月24日

  2、注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星光街1423号

  3、法定代表人:赵永根

  4、注册资本:87892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酯薄膜、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光学膜、太阳能电池背板膜、聚酯工业基材、包装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98,779.89万元,负债总额7,494.61万元,净资产91,285.2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28,487.74万元,营业利润11,406.48万元,净利润10,493.38万元。

  9、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59%。

  (二)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日

  2、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

  3、法定代表人:黄剑鹏

  4、注册资本:42621.5997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光解膜、多功能膜及原料、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生物膜、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成型件、塑料薄膜、塑料包装品、服装、纺织品的制造、加工;元器件专用材料、电子专用材料的开发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7、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8,529.93万元,负债总额12,389.83万元,净资产46,140.1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8,242.56万元,营业利润-1,216.99万元,净利润-1,139.59万元。

  9、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17%。

  三、担保和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公司、杭州高科、宁波万象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审议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杭州高科、宁波万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2)上述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通过担保方式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来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符合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事项已履行了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杭州高科、宁波万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均在公司管控范围内,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前述授信及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9%。

  公司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且未经审议的为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事项,涉及的担保金额合计为21,777.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7%;公司因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金额合计约为29,416.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

  除此以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

  公司将根据上述对外担保实施情况,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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