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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9月10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烟草”)拟向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颐泽”)增加投资,完成增加投资后嘉颐泽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1,738万元(含首期投入的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2013年9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终止向嘉颐泽增加投资事项,该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投资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的投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颐泽,对外投资的项目名称为青岛新型包装材料项目,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华烟草,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1,738万元(其中人民币6,000万元已由公司于2013年1月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及设备购置等,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为烟标产品以及精品新型包装如酒类包装、药品包装和知名消费品牌包装等,因涉及中外合作企业性质变更问题,与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沟通,以及根据市场情况谨慎规划资金用途等综合原因,导致增加投资事项推迟。

  二、终止增加投资事项的原因

  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嘉颐泽转让持有的烟用盒皮印刷及必要辅助设备给公司参股子公司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转让事项完成后,嘉颐泽将不再生产烟标等印刷产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子公司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国家烟草专卖局强化采购运行的监督管理要求,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将嘉颐泽的烟用盒皮印刷及必要辅助设备转让给青岛嘉泽,本次交易完成后,嘉颐泽将不再生产烟标等印刷产品,已无必要对嘉颐泽进行增资,出于公司经营战略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对嘉颐泽的增资事项。

  三、终止增加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向嘉颐泽增加投资事项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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