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3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董事魏秀法先生及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郑飚先生、独立董事陈珠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陈文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084,128.68元,扣除当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19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702,850,697.83元。
目前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处于规模化并购阶段,福清东百利桥特色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有重大资金需求,为保证相关业务拓展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0年度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含子公司年报审计费),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为提升东百爱琴海店商场及品牌整体形象,2019年度公司子公司福建东百红星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对该商场进行装修改造,现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其原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装修摊余价值6,900,557.17元进行处置,本次资产处置将导致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减少5,175,417.88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2020年度的结算融资业务,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周转及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86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母公司为422,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为445,000万元,具体如下:
(一)2020年度授信额度
1、2020年度母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42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2、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44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注: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内公司通过新设或收购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二)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867,000万元总授信额度内,决定以下与授信有关的事项:上述借款主体授信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配授信额度;根据公司经营活动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借款合同或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结合金融机构信贷控制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可以对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借款主体等作出适当调整,并有权确定借款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结构化融资、黄金租赁、保函等,不限转贷次数)、借款利率及担保事项(包括借款主体以自身信用或自有房产、资产等为自身融资提供的担保)等内容。公司办理与上述授信有关的事项,以业务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三)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公司2019年度担保情况以及公司2020年融资需求,公司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子公司间、各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67,000万元。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决定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控制的企业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优”)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佛山睿优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的10年期人民币3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继续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兴建”)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天津兴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申请的10年期人民币3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继续提供质押担保。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事项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授权额度以合计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具体的现金管理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仓储物流业务拟适度增加项目储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投资计划的灵活性,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单次竞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额度内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行使竞买决策权,竞买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出资权等。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处理与上述竞买有关的具体事宜,并有权在不超过单个项目竞买成交金额范围内投资项目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公司、对原项目公司进行增资等)负责项目的实际运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提名施文义先生、陈文胜先生、郑飚先生、李毅先生、施霞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龄女士、赵仕坤先生、魏志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履职,选举前仍由第九届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上述候选人相关履历,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同意以上提名。
陈龄女士、赵仕坤先生及魏志华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施文义:男,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文胜: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福建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经理、福建分行直属支行投贷部副经理、福州城东支行及城北支行副行长兼党委委员、福清分行行长兼党委书记,阳光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代行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郑 飚: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福建证券交易中心财务清算部经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清营业部总经理、福州广达路营业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投行业务董事总经理及债权业务三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李 毅:男,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共产党员。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保荐代表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保荐代表人,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禹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施 霞:女,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 龄:女,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农工党党员。现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兼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委员会委员、农工党福建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福州仲裁委员会及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融资性担保机构暨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专家组专家、福州市政府PPP专家评审库专家。
赵仕坤:男,1981年出生,博士,注册资产评估师。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同时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首席讲师、特聘教授,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财政部、发改委PPP项目双库专家,财政部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全国十余省市PPP项目特邀专家,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PPP资产交易规则委员会委员等。
魏志华:男,1983年出生,财务学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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