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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结构性存款(代码:CFS00527)

  委托理财期限:6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进行结构性存款等。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近日,公司如期赎回自有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共计人民币20,000.00万元,获得收益合计人民币182.00万元。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进行的保本型理财。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结构性存款(代码:CFS00527)

  (1)理财金额:20,000.00万元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主体: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4)起息日:2020年4月13日

  (5)到期日:2020年6月12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招商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存款人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挂钩标的黄金价格的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25%或3.50%或3.70%(年化)。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详见前述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银行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进行了严格的评估,本次委托理财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能够保证本金,到期预计能取得相应的收益。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招商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5,308.7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6.56%。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招商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尽管前述对预计收益有所预测,但不排除受市场环境影响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进行结构性存款等。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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