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0-2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0),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判令公司腾退涉案房屋并向北京大自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自然公司”)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事宜,进行了公开披露。
2020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邮寄送达的(2020)京0108执209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2020)京0108执209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的主要内容
1.(2020)京0108执2096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主要内容
中科云网:
中科云网与大自然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一中院于2019年7月26日作出的(2019)京01民终6881号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大自然公司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淀法院于2020年03月12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中科云网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法律规定的义务。
海淀法院于2020年03月12日立案执行的大自然公司申请执行中科云网一案,中科云网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海淀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中科云网在收到此令后七日内,如实向海淀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2.(2020)京0108执2097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主要内容
(2020)京0108执2097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内容,除了增加被执行人——北京金紫银海鲜酒楼有限公司、金紫银(北京)餐饮有限公司之外,与上文(2020)京0108执2096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主要内容一致。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邮寄送达的(2020)京01民初5号、53号、57号《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等文件,后于4月14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邮寄送达的(2020)京01民初71号《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状》、《证据》等文件。其中,(2020)京01民初53号、57号、71号为新增案件,诉讼金额为20.99万元,上述三个案件并入(2019)京01民初631号魏银凤案件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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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京01民初5号柳效洁案包含在前期已披露的195件投资者索赔案件内,本次系新收到案号及并案裁定,并入(2019)京01民初631号魏银凤案件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 公司已于《2019年年度报告》就与大自然公司的诉讼案件,计提了1,580.06万元预计负债,经与大自然公司保持积极沟通,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安排偿付,并于2020年1月向其支付200万元款项。大自然公司本次申请强制执行将涉及对涉案房屋的腾退事宜及后续款项支付安排,下一步,公司将积极配合及协助海淀法院、大自然公司腾退涉案房屋,同时就后续款项支付事宜与大自然公司保持密切沟通。
2.本次新增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目前无法预计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臻禧”)于2019年底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已向公司提供的1,500万元财务资助款范围内,为公司向大自然公司实际支付金额与相关赔付方向公司实际赔偿金额的差额部分兜底。公司将积极与大自然公司进行沟通,根据资金状况安排偿付。若公司后续未能履行给付资金义务,不排除相关方申请冻结公司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则将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0)京0108执209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2.(2020)京0108执209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3.《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等。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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