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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35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新合并报表”),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应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准换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新合并报表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根据《新合并报表》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和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经营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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