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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20-014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7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1元,共计募集资金1,522,022,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不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28,903,2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93,119,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3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1160002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上年年末余额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101,985,090.90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定存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为46,683,085.1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7,817,194.25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117,817,194.2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1月13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4日,本公司、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4日,本公司、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6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483.5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提供技术支撑,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竞争力。因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1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421,497,346.76元,该金额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23日出具瑞华核字[2017]31160017号鉴证报告。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21,497,346.76元。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已置换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拟置换的不低于12,327.00万元继续留存于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综上,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置换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17年11月27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2月8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7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如期归还7,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2019年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大额存单基本情况

  公司2019年购买大额存单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为“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改扩建项目”。调整后募投项目的完成日期如下:

  ■

  2、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生命周期、量产订货周期较长,公司新产品获取生产订单主要集中在未来5-7年内实现量产并实现销售收入。公司每年末会根据产品的PPAP批准状态与客户沟通达成未来一年各产品的销售预测数量,并编制下一年度销售预算。但客户的实际生产需求往往会根据终端市场销售情况发生变化,公司业务人员需定期追踪客户的需求变化情况,并及时把客户需求的变化传递给公司,及时调整预测数量,更新销售预测,以便公司及时安排、协调生产资源。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凸显,全球经济动荡,根据JATO Dynamics公布的数据,2018年全球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LCV)总销量8,601万辆,比2017年减少约40万辆,同比下滑约0.5%,这也是自2009年以来的首次下降。全年,我国汽车行业总体运行平稳,受政策因素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产销量低于年初预期,自1990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但依然是全球最大的单一国家市场,占据了全球总销量的近1/3,而与此同时,欧洲和美国的总销量同比几乎持平。鉴于以上原因,本募投项目剩余部分设备投资进度有所放缓,根据当前建设进展,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截止期由原定2019年11月延长至2020年12月。

  3、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改扩建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35,8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7,089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本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涉及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9.44%,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

  附表二: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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