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1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8元,共计募集资金53,3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8.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301.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4.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927.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962.42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5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962.4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59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3,031.2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331.28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30,7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分别与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上海银行北京安贞支行、华夏银行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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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2,437.65万元与募集资金期末余额2,331.28万元存在差异106.37万元,系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由一般账户垫付的发行费用106.37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归还一般账户,公司已于2020年2月19日归还一般账户。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存性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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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093,143.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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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高精密刀具扩产项目实施地由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和路500号2#厂房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沃尔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沃尔德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沃尔德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沃尔德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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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高精密刀具扩产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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