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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42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4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的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的适用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李振平先生薪酬标准不变;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3、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职务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2020年的业绩实现、公司经营与发展的价值创造情况,在年末进行发放。

  四、其他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本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薪酬方案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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