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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04  900902            公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1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2,479,657.65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打造“国内领先的精品园区综合运营商”为目标,以“产业地产开发运营、产业投资孵化、产业服务集成”为核心主业,紧密围绕静安区“一轴三带”发展战略,积极对接“全球服务商计划”,高端引领“中环两翼产城融合集聚带”区域发展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为基底,积极在区块链、超高清视频等先导产业上寻求新突破,继续为“打造中国大数据产业之都,建设中国创新型产业社区”的美好愿景努力奋斗。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行开发、参股合作等方式持续推进产业空间载体和配套设施资源的开发建设,继续坚持“租赁为主,兼顾销售”的产业地产运营理念,确保未来新产业导入及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可塑造性,为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增长持续提供动力。在产业投资孵化方面,公司长期以“地产+投资”的双轮驱动发展模式,发起设立了市北高新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同时依托一批集孵化、加速、投资等核心功能于一体的创新服务功能性平台,持续深化产业投资及培育力度。在产业服务集成方面,公司依托积累二十余载的丰富行业经验和专业服务团队,为区域内各大、中、小企业提供各具特色的企业一站式管理服务,并已初步形成品牌价值和定向输出。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的先发优势,在产城融合发展和新兴产业布局方面进行了诸多尝试。一方面立足现有的“一区一城”(市北高新园区和南通科技城)发展经验,倡导“产业+居住+商业+文化+公园”融合的产城融合新理念,努力将静安市北国际科创社区打造成为“数智产业集聚区”、“人文创新活力区”和“智慧城市先导区”;另一方面积极搭建一批包括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应用示范区、上海区块链生态创新中心、5G+8K上海市超高清视频产业示范基地、大数据创新学院等在内的功能平台,同时引入相关领域高端人才和科研力量,加速成果转化落地和技术创新再升级。作为静安对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核心承载区、上海市首个“大数据产业基地”以及首批“上海市超高清视频产业示范基地”,公司将抢抓机遇、迈步向前,在努力构建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特色的创新产业生态圈的基础上,力争成为上海全球科创中心的“数据核”,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数据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支付“15市北债”利息及手续费共计人民币36,175,061.66元。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1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市北债”持有人。

  2、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支付“18高新01”利息及手续费共计人民币38,971,948.50元。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11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市北债”持有人。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券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对本公司发行的“15市北债”、“18高新01”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新世纪评级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9年5月27日出具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5市北债与18高新01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5市北债”的债券评级结果为AA+级,“18高新01”债券评级结果由AA+级调整为AAA级。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国内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市北高新继续以“打造中国大数据产业之都,建设中国创新型产业社区”为美好愿景,以成为“国内领先的精品园区综合运营商”为主要目标,主动对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重点聚焦静安区“一轴三带”发展战略,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稳中有进,公司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获得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达109,038.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21,099.38万元。

  1、追求高标准建设,打造中国创新型产业社区“产城融合”新标杆

  1)产业载体租售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产业载体运营模式继续坚持“租赁为主,兼顾销售”。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现产业载体租赁面积为36.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47%,租赁收入达44,167.93万元,同比增长33.40%;在上海商办楼宇市场整体低迷的情况下,呈现出逆势增长的发展态势;实现产业载体销售面积为1.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89%,销售收入达60,239.04万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近年交付投入使用的市北?云立方、市北?智汇园、市北?壹中心等项目等园区产业载体项目均实现了以租赁为主的运营模式,通过沉淀优质产业载体资源为园区全力提升产业集聚能级提供源源动力。

  2)项目建设和储备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以建设标志性产业载体,描绘园区发展美好蓝图,积极打造“科创市北、智慧产业、智能建筑”的产业载体,把市北高新园区建设成“建筑可以阅读、街区适合漫步、城市始终有温度”的中国创新型产业社区的示范区,不断向产城融合创新区迈步前进。2019年,公司主导开发的在建产业载体项目2个,涉及总建筑面积达23.42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入推进“东扩战略”,聚焦“静安市北国际科创社区”的高标准规划和高水准建设,以“产业+居住+商业+文化+公园”融合的产城融合新理念,力争成为“数智产业集聚区”、“人文创新活力区”和“智慧城市先导区”。

  2、寻求高潜力回报,构筑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投资”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科技创新企业的孵化力度。截至2019年末,公司旗下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聚能湾创新创业平台累计孵化苗圃项目295项,孵化企业300余户,目前在孵企业102户,加速器企业达59户,申报各类科技项目157项。在聚能湾科技孵化的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启动了科技创新企业的加速培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数智云腾’市北高新助力科创引培计划”,遴选出17家园区内优秀的科创企业纳入重点培育企业,同时与海通证券、国浩、毕马威等8家知名机构共同组建了“市北高新助力科创引培联盟”,帮助这些企业加快成长。同时,通过引培计划,公司能够从中挖掘出产业投资的优秀标的,从而构建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投资”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的聚能湾实现了将其持有的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33%股权的成功转让,实现投资收益约1,176万元,投资回报达到了5.88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产业集聚和企业成长“互为支撑、相辅相成”的良好发展态势,继续深化“基地+基金”创新运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与熠美投资共同发起设立了“市北高新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募集,每期5亿元人民币。该基金将与上海首个大数据产业基地——市北高新园区形成深度的产业协同效应,以期实现“产业集聚+投资收益”的叠加回报。

  3、推崇高质量发展,以大数据产业高集聚度持续助推品牌、服务再升级

  1)在园区产业发展方面。公司多年来不断探索现代服务产业的发展规律,精耕于“产业+服务+政策+载体+配套”的深度融合,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市北高新园区已经形成了“以总部经济为主导,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产业为特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产业发展格局。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打造“数智经济”产业高地开展招商工作。截至2019年底,市北高新园区已集聚了300余家大数据企业入驻,占上海全市大数据企业总数近1/3。报告期内,园区成功引入固瑞克、科勒研发中心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目前园区入驻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已达21家,具有总部型特征的企业60余家,园区税收亿元办公楼已达16栋。园区整体已显现出龙头企业和产业集聚规模对产业链上下游的虹吸效应,产业链动态闭环特征初具雏形,从而进一步提升园区经济密度和产出效益。报告期内,园区每平方米税收达7200元,在全市开发区单位土地税收排名中位列第二,5平方公里以下小型园区综合排名首位。

  2)在提升品牌影响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园区高度凝聚的大数据产业规模和良好的产业氛围,接连参与承接举办了静安国际大数据论坛、市北GMIS全球数据智能峰会、2019年“8K+5G+AI技术”高峰论坛、人工智能BOT大赛、上海市SODA大赛等行业论坛和创新比赛,并借助东方卫视、东广新闻、上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渠道,开展一系列专题报告和公益广告,持续提升园区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园区成功复评“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首批荣获“上海市超高清视频产业示范基地”,获评“上海品牌示范园区”;聚能湾荣获上海市A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上海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上海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孵化器(SODA SPACE)等多项荣誉称号。

  3)在产业服务集成方面,作为竞争类上市国企,公司始终从自身发展定位出发,计划周密、提前布局,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运作。公司在产业园区专业化、精品化、品牌化运营方面积累了宝贵的成功经验,建立了在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和产业投资等领域的专业、高效运营团队,并随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持续补充和优化专业人才队伍,为经营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具有“市北品牌”的产业园区综合运营模式,在注重产业、人才、品质、配套、功能、生态和管理的等各要素的综合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突出主业,优化业务结构,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园区揭牌成立“市北高新综合服务中心”,组建“政企通办公室”,与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分局以及区人社局进行深入对接合作,积极构建园区政务前移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从而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19)。

  期后事项: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13)。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罗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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