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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公司及下属公司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13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及下属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议案》,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65,726.49元,计入2019年度损益,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期末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对公司账面资产进行检查,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公司在建工程牡丹江市阳明区黑虎岭风电项目、漳平市官田乡风电项目以及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工程黑龙江省通河县风电项目等3个项目,由于国家风电电价政策及地方政府风电项目建设政策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存在减值迹象,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计提减值的在建工程的范围涉及3个在建项目,为公司为开发项目所开展的包括立测风塔等项目前期投入,其原账面价值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2、减值理由与测试结果

  项目1:牡丹江市阳明区黑虎岭风电场项目

  2016年10月与阳明区政府签订开发框架协议,风电场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磨刀石镇所属黑虎岭一带的山脊上,规划装机容量300MW,计划总投资270,000万元。鉴于国家风电电价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项目获得核准存在较大难度,项目前期投入预计已无法收回。

  项目2:漳平市官田乡风电项目

  2017年7月与漳平市政府签订开发框架协议,风电场位于福建省漳平市官田乡豪山村、梅营村、官西村、梧村村、黄坪村、坪山村等附近山地上,规划装机容量90MW,计划总投资85,000万元。鉴于国家风电电价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福建省近几年已暂停陆上风电开发,项目前期投入预计已无法收回。

  项目3:黑龙江省通河县风电项目

  2016年2月与通河县政府签订开发框架协议,风电场位于黑龙江省通河县祥顺镇和清河镇境内,规划装机容量100MW,计划总投资100,000万元。鉴于国家风电电价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项目获得核准存在较大难度,项目前期投入预计已无法收回。

  基于上述情况,减值测试结果详如下表:

  金额单位: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上述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19年度拟对测试发现减值的3个项目再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65,726.49元。

  三、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的影响

  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726.49元;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证据充分、合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符合相关规定,计提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履行了相应的评估测试程序和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计提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计提。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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