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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79,879,426.23元。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8,890,00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29,755,800.00元(含税),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3%。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新集团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相关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预案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综上,我们同意中新集团2019年度分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过审慎评估,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合理可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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