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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0-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金额:闲置自有资金可用于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财务部门将依据年度内各阶段情况进行调度、灵活投资。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金融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若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

  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年11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合理利用,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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