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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6.1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年末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年11月25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963.7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63.7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35.33万元。2019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99.0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9,313.0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8.8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9,331.9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0月31日,公司与齐鲁银行临邑支行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齐鲁银行临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617004101421000272、86617004101421000265、86617004101421000258)。公司与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荣昌支行”)和安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行荣昌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0101040020562、170101040020570)。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399.0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6 日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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