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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5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3,2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4,498,785.43(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8,751,214.57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848,088.5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187,133.28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99,187,133.2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78,340,214.00元(包含利息收入724,656.46元,扣除手续费435.20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9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项目资金人民币99,187,133.2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人民币44,368,598.7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9,959,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使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项目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94号《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的金额为54,327,598.7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49,49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为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美迪西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美迪西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美迪西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单位: 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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