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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15日下午1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0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09,559,445.58 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 20,955,944.5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646,094,579.45元,减去已分配2018年红利44,516,102.51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0,181,977.96 元。

  鉴于公司2019年盈利保持较好态势,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3,718,8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1.6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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