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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20-042

  

  股东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柴国生先生的书面通知,获悉其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部分雪莱特股票被实施违约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违约处置的预披露情况及实际处置情况

  2019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动减持情况及可能继续被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该公告发布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按30天/月计算)减持期限为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5月5日。

  2020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可能被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柴国生先生于万和证券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万和证券拟对柴国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实施违约处置。

  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2月25日,柴国生先生因股票质押违约累计被华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平仓处置的雪莱特股份为8,220,600股。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4月14日,柴国生先生因股票质押违约累计被华泰证券、万和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平仓处置的雪莱特股份为8,957,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7%。其中,万和证券于2020年4月8日实施首次平仓处置,至2020年4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平仓处置的雪莱特股份为4,860,000股。

  二、累计被违约处置情况

  2018年12月26日至2020年4月14日,柴国生先生因股票质押违约累计被华泰证券、万和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平仓处置的雪莱特股份为46,218,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05%。

  上述被动减持事项,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公告编号:2019-017)、(公告编号:2019-036)、(公告编号:2019-03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动减持情况及可能继续被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公告编号:2019-091)、(公告编号:2019-09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动减持情况及可能继续被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可能被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华泰证券、万和证券对柴国生先生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未产生任何收益。柴国生先生未提前获悉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的行为。

  2、柴国生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被违约处置的预披露。柴国生先生本次被违约处置的公司股份尚未覆盖华泰证券、万和证券质押融出的本金及相关利息和违约金,被违约处置情况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柴国生先生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止2020年4月14日,柴国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7,834,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6%。其中,累计被质押的公司股份166,691,2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32%,占公司总股本的21.81%;累计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40,181,1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3.94%,占公司总股本的5.26%。此外,柴国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10,000,000股被法院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96%,占公司总股本的1.31%。

  截止2020年4月14日,柴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柴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柴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1,103,2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截止2020年4月14日,公司股东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8,937,33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11%。

  4、本次被动减持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关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相关事项,可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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