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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分公司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领域、销售规模扩展,杭州管理中心员工队伍不断壮大,为加强集团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和规模效益,充分利用当地区位优势及资源,大力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公司拟在杭州设立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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